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著名德國作家君特?格拉斯(Günter Grass)于當?shù)貢r間4月13日去世,享年87歲。格拉斯是戰(zhàn)后德國最有影響力的作家之一,他深深介入戰(zhàn)后的德國政治文化重建,并在這個過程中重新定義德國作家的公共角色。從事戰(zhàn)后德國思想史的研究者楊-維爾納?米勒(Jan-Werner Mueller) 在《另一個國度:德國知識分子、兩德統(tǒng)一及民族認同》一書中就此寫道,格拉斯“對這一角色的定位是,一個有責任心的、充分知情的、對時事抱有立場的公民,并且敦促他的同胞以相似的理性方式行動。他拒絕了‘精神’和‘權力’這一對傳統(tǒng)的德國式區(qū)分,轉(zhuǎn)而把作家的位置擺在‘社會的中間’。冷靜的、反烏托邦的懷疑主義和本身不會成為‘意識形態(tài)’的實用主義,是這一類型的公民特征。格拉斯認為,這類公民的人數(shù)越多,最后就能讓德國越接近啟蒙運動的傳統(tǒng),而后者是他一貫公開支持的”。
索爾仁尼琴和格拉斯一樣,都以對各自國家的政治介入而著稱
自愿被引上歧途的一代
2010年11月1日,英國《衛(wèi)報》(The Guardian)刊登了一篇題為《寫作的一生:君特?格拉斯》(A Life in Writing: Günter Grass)的訪談報道,格拉斯說,“我屬于在國社黨(納粹)底下長大的那一代人,盲目而走向迷途——我們是自愿被帶領著走上迷途的一代?!彼浅V匾曌约耗贻p時的盲信,從不推卸自己應為此承擔的那一份責任。他說,1945年后不久,“正當許多人都在事后自稱參加過德國的抵抗運動的時候,我說:‘不,我一直到最后都像一個傻瓜般地相信(德國的)最后勝利?!聡督档臅r候,我不知所措。我從來不隱瞞這一點。我后來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基于我在戰(zhàn)后才有的認知?!?/p>
格拉斯出生于1927年,1933年納粹上臺時他才6歲,對納粹上臺前的魏瑪共和國不可能擁有像哲學家雅斯貝爾斯(1883-1969)或者漢娜?阿倫特(1906-1975)那一代人的個人經(jīng)驗記憶。格拉斯和哈貝馬斯(出生于1929年)同屬于1945年戰(zhàn)后一代的知識分子。德國戰(zhàn)后的民主憲政和1933年以前的魏瑪共和國憲政有所不同,格拉斯和哈貝馬斯的知識行動具有鮮明的德國戰(zhàn)后民主憲政公共性特征。格拉斯是文學家,哈貝馬斯是哲學家和社會學家,在他們那里,文學和哲學、社會學具有相同的公共性。戰(zhàn)后德國公共性由民主憲政重新開啟。這一民主公共性所反對的,正是雅斯貝爾斯、阿倫特和格拉斯、哈貝馬斯這兩代德國知識分子都予以譴責和保持警惕的納粹極權。
格拉斯于1959年32歲時發(fā)表小說《鐵皮鼓》,獲得了極高的文學聲譽。這部小說與他的中篇小說《貓與鼠》(1961)和長篇小說《狗年月》(1963)合稱《但澤三部曲》。這三部小說都以但澤(Danzig)和維斯瓦河(Vistula)三角洲民族混居和復雜的多民族歷史為文化背景,描述了納粹的興起和二戰(zhàn)時的德國人經(jīng)歷。格拉斯有他自己獨特的文學風格,但僅僅文學風格并不足以使一個作家成為具有廣泛社會影響的公共人物。
公民作家
格拉斯一直是一個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的公民,他積極支持社會民主黨和維利?勃蘭特(Willy Brandt, 1969-1974年任西德總理,1970年在華沙為納粹德國屠殺猶太人悔罪下跪,引起全球矚目,于1971年獲諾貝爾和平獎)的競選活動,公開表示反對左翼激進。勃蘭特(1913-1992)是杰出的德國政治家,1964-1974年任德國社會民主黨領袖,他出身于一個社會民主黨的世家,曾自豪地說:“我是在社會民主黨的環(huán)境里長大的?!备窭官澩鐣裰鞯耐讌f(xié)和點滴進步的理念,將之同情地稱作蝸牛的緩慢前行。他在1969年明確宣告,“我是革命的反對者。”他站在社會民主的立場,拒絕1960年代學生運動的激進左派主張。每當大選臨近,他總是有參與的沖動,想“拋開他的書桌”,參與“民主的雞毛蒜皮”,那些常常是為達成妥協(xié)所做的艱難工作。
格拉斯并不認為社會民主黨代表的現(xiàn)代民主已經(jīng)十全十美,但他拒絕對這樣的民主扮演1933年以前許多知識分子對魏瑪民主扮演的那種禍事預言者的角色。在專制政治傳統(tǒng)強大的德國,魏瑪共和代表的是一種相當脆弱的共和民主制度。由于脆弱和缺乏權威,它遭到了來自右翼和左翼的各種批判、詛罵和禍事預言。最終,魏瑪自由民主因不完善而遭舍棄,代之而起的是強勢、有權威、有效率,但卻殘暴、邪惡的納粹政權。格拉斯對社會民主抱有雖不完善、但必須堅持到底的信念。1965年勃蘭特競選失敗,格拉斯拒絕投降,他以文學家的想象,把西西弗奉為“自己的圣人”,并把喬治?奧威爾和加繆引為知識楷模。
在堅持社會民主理念這一點上,格拉斯與哈貝馬斯堅持現(xiàn)代性和啟蒙有相似之處。1933年以前,許多右翼和左翼知識分子都把魏瑪共和的自由民主政治當作一個必然走向反面的現(xiàn)代性和啟蒙案例來批判。這種批判在20世紀后葉的后現(xiàn)代理論中得到了延續(xù)。哈貝馬斯堅定地捍衛(wèi)現(xiàn)代性、啟蒙和公民社會的意義。他認為,啟蒙是一個尚未完成的事業(yè),應當對它進行糾偏和補充,而不是排斥和拋棄。哈貝馬斯對現(xiàn)代理性和啟蒙同樣拒絕扮演禍事預言者的角色。他和格拉斯一起,代表著德國戰(zhàn)后一代知識分子特別重視納粹極權經(jīng)驗教訓、拒絕重蹈魏瑪時期知識分子覆轍的公共政治選擇。
“我不是德國的良心”
格拉斯把幫助德國人記住奧斯威辛當作自己的公共責任。他常常嘲笑文學和作家以為個人介入就能夠擔當民族良心的想法。他說,“沒有人可以擔當國家的良心——那是愚蠢的。”他認為,作家自命為良心代表,會讓普通公民不再反省他們自己的良心。德國人必須記住奧斯威辛,因為奧斯威辛能讓德國人認識自身。
格拉斯不是奧斯威辛的局外人。10歲時,他曾是少年團的一員,14歲時加入了希特勒青年團,15歲成為了一名高炮團助手,到了17歲便正式加入了陸軍,直到被美國人俘虜為止。換言之,他“要變成納粹,年齡還太小,被(納粹政權)塑造,卻是足夠大了?!币恢钡搅?9歲,他才開始意識到,“我們的民族有意無意地積累了多少罪孽,我們這一代人和下一代人得承擔多大的負擔和責任。”
奧斯威辛的意義在格拉斯思想中一直是個沉重議題。他自己就曾卷入到納粹的恐怖罪行之中,他對納粹“魔鬼般的”世界作出的實際上是一種“滯后反應”。2006年,他出版了自傳《剝洋蔥》,披露自己在1944年18歲時的一段經(jīng)歷。當時,他報名想加入潛艇部隊,但納粹德軍的潛艇部隊已經(jīng)停止招募新兵,于是他被陰差陽錯地編入黨衛(wèi)軍。這段歷史在思想界引起了關于格拉斯道德誠信的爭論。
這個事件為文學公共性研究提供了一個啟示,那就是,作家是以“說真話”而不是“當完人”介入公共世界的。在說真話的時候,一個作家可能招致非議、引起爭議。但是,這本身就是他承擔人生重負的方式。格拉斯能夠在79歲高齡時將自己的這段歷史披露出來,至少讓德國人和一切關注納粹歷史的人們又有了一次公共討論極權統(tǒng)治下個人責任的案例。格拉斯說,每當他寫作的時候,死者都在看著他。他對納粹主義的反應一直是個不完整的過程,隨著那段歷史漸漸遠去,他就越是努力地要幫助德國公眾把這一段歷史保留在他們的集體記憶中。
格拉斯對戰(zhàn)后德國公共生活的介入不只是把自己投入到一個現(xiàn)成的公共群體中去,而且還努力幫助改變、重塑、更新這個公共群體。作為一個公民,他要幫助戰(zhàn)后德國擺脫狹隘的民族國家意識,而代之以民主憲政法治為核心的“憲法愛國主義”。格拉斯所警惕的是,在納粹政權滅亡后,國家主義繼續(xù)有可能把人們帶向災難。他采納了雅斯貝爾斯在反思納粹極權中提出的一個基本立場,即德國人能夠給全人類提供一個關于狹隘民族主義毀滅公共生活的教訓。雅斯貝爾斯曾說,“走到頭的是德國民族國家的歷史,而不是德國人的歷史。作為一個偉大的民族,我們能夠為自己和這個世界做一件事:讓人們意識到,民族國家的理念如今對歐洲和其他大陸意味著災難。民族國家的理念如今是這個世界上的一種絕對破壞性的力量。我們可以著手揭示其根源,促進其否定?!?/p>
憲法愛國主義的最早推動者
警惕狹隘的民族國家的危險,使得格拉斯堅持民主憲法在國民身份意識中必須發(fā)揮核心作用。他堅定地支持西德憲法的基本原則,成為實際最早推動形成“憲法愛國主義”的思想者之一。德國思想家施特恩貝格爾援引了亞里士多德主義、阿倫特的共和主義,以及“公民舉止”或“公民性”(Burgerlichkeit),提出,最遲到18世紀末,所有的愛國主義都是“憲法愛國主義”,也就是對法律(憲法)和共同自由的熱愛。
憲法愛國主義在德國發(fā)揮的積極作用,為德國建立一個后民族國家主義的共和國奠定了基礎。格拉斯堅持的憲法愛國主義,與索爾仁尼琴堅持的俄國文化民族主義完全不同。兩人同為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作為作家,他們最值得炫耀的都不是諾貝爾文學獎,而是他們在各自國家的政治介入。索爾仁尼琴曾兩度被清除:1969年11月,他被蘇聯(lián)作家協(xié)會開除會籍;1974年2月,最高蘇維埃主席團以“叛國者”的罪名剝奪其蘇聯(lián)國籍并驅(qū)逐出境。索爾仁尼琴喪失了蘇聯(lián)“作家”和“公民”的雙重稱號。
從文學上來看,格拉斯和索爾仁尼琴都為重新構塑他們各自的國家社會群體以及人類社會群體作出了貢獻。他們的文學都幫助讀者公眾變得更有同情心、對苦難更理解、對邪惡更警覺、對人性的復雜更了解、對多元的生活更珍惜。經(jīng)受了這樣的人性熏陶,公眾便再也難以漠視那種極權生活的虛偽欺騙、陰狠毒辣、冷酷無情和仇視他人,也變得更加向往新的更真實、更人性的公共群體。但是,從政治和社會理念來看,格拉斯和索爾仁尼琴所起的公共作用之間卻存在著巨大的差距。格拉斯堅持的是一種以人的平等、自由和公民權利為基礎的憲法愛國主義,而索爾仁尼琴奉行的則是“俄羅斯至上”的民族沙文主義。
文學作為一個思想領域,與哲學、政治學、社會學、歷史學、文化研究、心理學是平行的。在每個思想領域中,一個人有所成就,包括作為作家的成就,都是在公共領域中成為角色的條件。但是,一個人在專門領域中的重要性和知名度,并不能自動轉(zhuǎn)化為他作為公民在公共社會中的作用,更不用說轉(zhuǎn)化為在公共社會中的實際積極影響。作家要起到積極的公共作用,必須對公共社會中的重大問題和事件(當然不是所有的)有所關注和參與,這種關注和參與反過來也能引起公眾對他作品的更大興趣和重視。作家不僅僅是以文學作品介入公共生活。文學創(chuàng)作往往會因為特定語言和表達方式的限制而不能充分、全面地傳達作者的政治理念、社會價值、文化觀點,因此,作家在介入公共事務時需要運用非文學的語言和表達方式。當公民有文學家的背景、當文學家卻并不囿于文學,這正是文學公共性研究應當重視的作家社會行動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