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張玉環(huán) 從兇手到無罪,被迫缺席的27年

稿源:南方人物周刊 | 作者: 聶陽欣 日期: 2020-08-13

8月4日,江西省高院宣判張玉環(huán)無罪。在羈押了9778天后, 這個曾經被認定為殺害兩名男童的“兇手”,重獲自由

本刊記者 聶陽欣 發(fā)自南昌 編輯 黃劍 hj2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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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傍晚18時40分,張玉環(huán)穿著黑灰條紋的短袖T恤和黑色五分褲,胸前掛著一團紅花,在媒體和村干部的簇擁下,回到了闊別近27年的張家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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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張炳蓮、前妻宋小女、兒子保仁和保剛已在家門口等候多時。宋小女看到張玉環(huán),撲上去抱住他。張玉環(huán)眼眶一下子紅了,宋小女激動得暈了過去,被送往醫(yī)院。母親拉著他坐在新鋪好的床邊,顛來倒去地對記者說:“他受了好多苦,受了好多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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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留著寸頭,黑發(fā),兩頰肌肉已松弛,眼尾有了幾道深褶。他已經年過半百,而當年離家時,他還只是個26歲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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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24日,江西省進賢縣凰嶺鄉(xiāng)張家村兩名男童被害,其中,一名6歲的孩子被人用麻繩勒死,另一名4歲的孩子則被人用手掐死,隨后被拋尸在村西北方的下馬塘水庫。時年26歲的張玉環(huán)被鎖定為嫌疑人。經過長達八年的案件審理及重審,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江西省高院”)最終裁定,維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南昌市中院”)的原判,認定該案“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jù)充分”,判處張玉環(huán)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2002年初,張玉環(huán)被轉移至南昌市監(jiān)獄服刑,期間堅持申訴,尋求平反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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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9日,江西省高院開庭再審“張玉環(huán)故意殺人案”。律師王飛、尚滿慶稱,張玉環(huán)此前兩份有罪供述均在刑訊逼供的情況下做出,屬于非法證據(jù),認定為本案物證的麻繩、麻袋,以及他手指上的傷痕,缺乏鑒定,不能證明其與本案的聯(lián)系。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員以“有罪供述真實性存疑”、“物證不具關聯(lián)性”為由,建議改判張玉環(huán)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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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雖沒有啟動排除非法證據(jù)的程序,但在8月4日的宣判中,聽取了檢、辯雙方意見,認為張玉環(huán)的有罪供述真實性存疑,除有罪供述外,沒有直接證據(jù)證明其實施了犯罪行為,間接證據(jù)亦不能形成完整鏈條,按照“疑罪從無”原則,判決他無罪,當即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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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之后,張玉環(huán)面對記者,有點緊張,說每句話都會有短暫停頓,雙手不停地抓褲子和胸前的團花。待母親和兒子走出房間后,他悵然說道:“我已經認不出兒子和母親,兒子長大了,母親老了。房子也不認識了,一切新鮮得像坐飛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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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變化得太快了,現(xiàn)在我就跟傻子一樣。手機我沒用過,只在牢里見管教干部用,坐牢之前我有BP機?!彼f。他仿佛從1993年穿越到現(xiàn)在。過去近27年的時光之路上,堆積了四五百封申訴信,腦子里的時間始終沒越過1993年那個秋收季節(ji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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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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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家村在進賢縣城的東邊,一條主路貫穿整個村子,直通南面的523省道。二十年里,這條路從砂石路變成了水泥路、瀝青路。村里的房子沿主路而建,鱗次櫛比,一半是老式的紅色磚瓦房,一半是新蓋的水泥小樓房。村子里如今人已不多,只能看到老人,還有帶小孩的年輕媳婦,很多人因為孩子讀書和外出務工,陸續(xù)搬去了縣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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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田地沒有荒。炎熱而多雨的七八月之交,水田里的早稻剛剛被收割,晚稻的秧苗已經插了,等待著10月下旬再一次的收獲。常年不在村里的人,也會記得家里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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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張玉環(huán)從上海趕回來割晚稻。他是家中次子,小學時成績不好,跟著父親找的木工師傅學手藝,十三四歲就隨師傅去福建做工。1990年代初,他輾轉于福建、上海兩地接活,一年中,只有春耕和秋收時才回村里,干完農活,又匆忙離家。妻子宋小女有先天性心臟病,做不得重活,“他在田里做事,我坐在地上看。飯多半也是他做,他做得好吃,我不行,用大鍋煮飯,明明煮好了,我還要扇一道火,就燒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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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一家在村里算過得不錯的人家,負擔也少。村里人均日收入幾元錢的時候,他因為常年外出做木工,一天就可能賺到十幾元。宋小女說:“那個時候好多跟我們一起結婚的,分家時還要分到父母的外債,我們一分錢債都沒有,還分到一只小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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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故發(fā)生在收割晚稻的那幾日,此后,一切都不同了。1993年10月24日上午,張玉環(huán)把收割好的稻谷拖回家,鋪在曬谷場上。下午,他聽說同村兩個小孩找不到了,其中一個是對面鄰居家的。他跟著村里人一同找,直到晚上也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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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淅淅瀝瀝地下起來,張玉環(huán)惦記著曬谷場的稻谷,新收的稻谷要曬兩天。其他人都已把稻谷收進了屋,準備改天再曬,但張玉環(huán)等不及,因為第二天他要動身去上海。他在稻谷上蓋了一層塑料膜,獨自在曬谷場守著,怕被人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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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也沒想到兩個小孩竟是死了。第二天中午,附近北嶺林場醫(yī)生張幼玲聽說,小孩尸體在村西北面的下馬塘水庫里被發(fā)現(xiàn),直覺有些不對勁:“我們跟下馬塘水庫隔了一座山,是丘陵,不高,但只有一條羊腸小道能走過去,而且,我們張家沒有田地在那個地方,小孩不會記得路。”他顧不上午休,冒雨騎自行車去水庫,被告知尸體已經轉移到后山,又調轉車頭,在小道上飛奔,心里的疑惑更大了:枯水期的水庫只剩下底部一層水,怎么會淹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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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趕到后山時,村民們正準備埋葬尸體,一群人圍著打土坑。大家不敢看小孩尸體,用草席遮住放在一邊。張幼玲走上前掀開,頭皮一下就麻了:一個孩子面上有兩道從嘴角向外延伸的勒痕,另一個孩子的脖頸兩側,分別有四個瘀痕和一個瘀痕,那是一只手掐過后留下的痕跡。他讓家屬趕緊去報警。很快,警方認定是他殺,并且是熟人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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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去不了上海了,警察封鎖了村子,挨家挨戶錄口供。他雨夜守谷的舉動變得非??梢桑诤髞淼墓矙C關案卷里,雨夜守谷成了拋尸前的掩護,他被認為是一個膽大心狠的殺人犯。警方列舉了幾條懷疑張玉環(huán)的理由:村民反映,他在案發(fā)后一反孤獨沉默的常態(tài),情緒激動,變得活躍;他左手、背部有幾條帶血的傷痕;死者生前曾將他家炊房里的鹽、醬油等物倒入水缸;現(xiàn)場打撈上一個麻袋,而張玉環(huán)家麻袋數(shù)量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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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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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27日,張玉環(huán)被警方帶走。一個星期之后,他先后做出了兩份有罪供述,在作案地點、作案經過、作案工具、藏尸地點、拋尸過程和藏尸工具等方面互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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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來在再審的法庭上,張玉環(huán)解釋,兩份有罪供述均在24小時不間斷的刑訊逼供下做出,他當時處于“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狀態(tài):“他們放出狼狗咬我,咬在大腿上,褲子也被咬破了,滿腿都是血……將我雙手反銬在背后,用掃把撬手臂,同時對我拳打腳踢。我的肋骨被打斷一根,要我按辦案人員意思編造口供,不然就活活打死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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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根據(jù)張玉環(huán)的口供,從他家取出一根鑲嵌紅頭繩的麻繩,認定這些是勒死其中一個被害人的工具,又將從水庫里打撈上來的麻袋認定為運尸工具。警方鑒定得出結論:張玉環(huán)上衣提取物與打撈上來的麻袋都是黃麻纖維,同時,“張玉環(huán)左食指和右中指的掌指節(jié)背側的傷痕手抓可形成。”除此之外,本案未做任何其他鑒定,包括對認定的關鍵物證麻繩、麻袋做DNA鑒定,以及對認定為抓傷張玉環(huán)的小孩的指甲做提取物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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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以為張玉環(huán)只是去協(xié)助調查,很快會回來。不料,數(shù)日后警察到村里宣布:案件已經破了,張玉環(huán)是嫌疑人。當時,有罪推定的思維依然普遍,村里人大多數(shù)人都相信這個結果。村民后來告訴本刊記者:“即使有非議也不敢說。沒看到是誰干的,誰也不敢出頭?!?/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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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家屬把怒火發(fā)泄到宋小女和張玉環(huán)的母親身上,橫眉怒視,甚至出手打人,村長也把張玉環(huán)從家譜里除名。然而,家人一直無法相信他是殺人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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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月26日,南昌市中院一審開庭,判決認定,張玉環(huán)用手卡、繩勒、棍打的方式,將兩名男童殺害,并拋尸水庫,犯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在庭上,張家人第一次見到被帶走后的張玉環(huán),聽到他說有罪供述是屈打成招,大哥張民強很憤怒,當庭罵道:“不應該承認,即使打死了,也是死你一個,不會牽連家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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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當初因為擔心連累家人才認了罪,沒想到認罪仍連累家人,回到看守所后非常后悔,就把床單綁在窗戶上上吊,幸被獄友救起。自殺不成,他決心為自己討個公道。他在上訴材料中寫道:“想起自己的冤情,我曾經自殺過,要不是同號子的囚犯救了我,我早已不在人世了,現(xiàn)在我希望政府認真盡快地把案情追查清楚,恢復我的自由?!辈痪茫魇「咴阂浴笆聦嵅磺?,證據(jù)不足”為由,撤銷原判,發(fā)回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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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民強回憶:“當時心里好高興,等待重審,一等就是八年。八年當中,走了南昌市政法委、南昌市中院、南昌市人民檢察院,每到一個部門,人家都知道這個事,但回復都是‘等’!” 張玉環(huán)難以忍受漫長的等待,又自殺了一次,用牙刷捅自己的喉嚨,再次被人救下。張民強理解弟弟的苦楚:“他在看守所八年,人生這八年完完全全浪費了,判又不判,又不放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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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1月7日,在沒有新證據(jù)的情況下,南昌市中院重審判決再次認定該案“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jù)充分”,判決結果與原審相同。張家人大失所望。張民強說:“弟弟在法庭上辯護的時候,鄧小斌律師還在法庭上為我弟弟豎起了大拇指,認為弟弟辯護得非常好,我弟弟一定可以無罪釋放?!睆堄癍h(huán)再次上訴,但被駁回。同月28日,江西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張玉環(huán)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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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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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在看守所的八年里,家人無法探視,他只能通過寫信與外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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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11月,江西省高院作出發(fā)回重審決定20個月后,他給母親張炳蓮寫信:“我最后一次求媽媽,想叫您帶著我的兒子去省政府叫喊我的冤情,在省政府呆(待)十來天,沒有錢,討飯都要堅持下去,也許會引來社會上的痛(同)情,有可能也會碰上個大清官,我只有這樣做才能為我洗清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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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知道家里難,但不知道他們過著什么樣的生活。自從警方宣告他是殺人嫌疑犯,宋小女在村里住不下去,帶著年僅4歲和3歲的兩個兒子投奔娘家。她先去賣菜,卻越賣越虧?!拔铱傁胫鴱堄癍h(huán),又不會算數(shù),經常多找錢給人家。”后來,她去深圳打工,把大兒子給張炳蓮撫養(yǎng),小兒子交給自己的父親。1997年,父親去世,從此兩個孩子都待在張炳蓮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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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村里重新分責任田,張玉環(huán)和宋小女不在村里,田地被收走,還在讀小學的兒子張保仁和張保剛分到了半人份的田地,張炳蓮和小兒子分到兩人份的田。全家共有六七畝水田,七八畝旱地,所有的農活都由張炳蓮和兩個孩子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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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七歲就跟著她(祖母)種田,種水稻、花生、西瓜、芝麻,西瓜熟了就把它搞掉,種花生?;ㄉ愕袅司徒又N玉米或者種油菜,有季節(jié)性的?!睆埍偦貞洠胺N稻谷的時候,我們早上三四點就要起來,扶著牛去耕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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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炳蓮精打細算,舍不得用肥料和打蟲藥、除草劑,土地一年四季沒空著,但收成不好。張保剛和哥哥一年只有年三十那天才能吃一次肉?!八N了好多,可是沒肥料長不出來,人家的玉米桿手臂一樣粗,她的玉米桿像手指一樣細,我還以為玉米就該是這么小的。小時候什么都不懂,也很奇怪,為什么人家都不用除草,我天天都要去拔草,三畝地要拔好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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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24日,張玉環(huán)給母親寫信,商量和宋小女離婚?!拔衣犝f她在福建找了一位男朋友(我也不清楚是真,是假)?媽,這次過年小女回家對你還好嗎?我把我的想法告訴您,如果下次萬一她要離婚,就要她離吧,我有一項任務托付小女,就是保仁、保剛撫養(yǎng)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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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女離婚是迫不得已。她到深圳后,因為不識字,沒能當上服務員,在餐館后廚做幫工,包餃子、洗碗、拖地……什么雜活都干,還牽掛著張玉環(huán)和兩個孩子。勞累、失眠、愁悶,她還患上了子宮瘤?!拔乙郧霸趶堄癍h(huán)身邊,連感冒都沒有得過,在深圳心里壓著事,我也沒發(fā)現(xiàn),子宮瘤越來越痛,不得不開刀了?!?她害怕,若是出什么意外,兒子沒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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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最終同意和弟弟一直向她推薦的男人見面,提了三個條件:“第一,我家張玉環(huán)被冤枉關起來了,我隨時要去看張玉環(huán);第二,幫我照顧我兒子,不用對他們多好,比別人好一點就行;第三,我想去鄉(xiāng)下看婆婆。”男人點頭,宋小女改嫁了,兩人一起去西安開了兩元商品店。又過兩年,宋小女接兒子們過去一起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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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子們太小,又去了外地,不能來看望張玉環(huán),他隔幾年便給兒子們寫一封信。2004年元旦,張玉環(huán)在信中囑咐兄弟倆:“你們不要太頑皮了,在學習上努力追求上進,為將來美好的明天而奮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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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時,張保剛早已輟學,他只讀到小學四五年級,“家里條件不怎么好,成績也不怎么好,就沒讀了?!睆埍H室恢痹诩易x完初中,沒再繼續(xù)上學。上學對他來說不是一件開心的事?!按謇镄『⒉缓臀彝妫艺f,‘你是殺人犯的兒子’,即使去旁邊鎮(zhèn)上讀中學,同學還是會議論,你去讀書,村里的小孩也會去,都會知道的?!睆埍H驶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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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兄弟倆從西安出發(fā),去潮州打工,此后珠海、蘇州、廣州、福建,一路漂泊。張玉環(huán)無法及時掌握他們的行蹤。2008年3月,他鼓起勇氣向兒子們敞開心扉:“這些年來我一直不敢去面對你們……我也很想一家人能夠快樂幸福地在一起,我也想能夠自己照顧、撫養(yǎng)、教育著親生骨肉,我也很想很想做一個稱職的父親。可是,現(xiàn)實無法成全我,更無法改變這一切?!毙偶牡轿靼矔r,兄弟倆去了廣東,那封信又被退回到張玉環(huán)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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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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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定罪之后,張玉環(huán)和家人從未停止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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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女的方式是寫上訪信。因為身體原因,她只讀過四年一年級(一直復讀),不識字,信是用拼音一個字、一個字查字典寫出來的,內容很簡單:“你好,我是張玉環(huán)的妻子,我老公是被冤枉的,我大兒子(當年)4歲,小兒子(當年)3歲,你們要幫我洗刷冤屈?!奔男诺刂匪洸磺辶?,只記得是往北京送的,寄了五六封,全部石沉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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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的大哥張民強也沒有更好的辦法。重審判決后,他多次寫信申訴到江西省高院立案處,但無人過問。好心人跟他說:“張玉環(huán)的案子在這里是沒有用的,你要去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看看是否有人幫你立案,一旦立了案就一定會翻案,像張玉環(huán)這樣的案子如果真的事實清楚、證據(jù)充分,有三個張玉環(huán)也要立即執(zhí)行死刑的,張玉環(huán)保住一條命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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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張玉環(huán)剛到南昌監(jiān)獄服刑,被分去做衣服。因為不服判決,他用剪刀把做的衣服全部剪掉,被管教罰禁閉。張民強知道后勸他,一邊努力做事,爭取減刑;一邊繼續(xù)申訴,“我們就寫給最高院、最高檢、全國人大、中央政法委,一個禮拜寫一封信,四個地方都寫一遍,一個月就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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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張玉環(huán)把自己寫的申訴材料交給張民強,大哥會幫他改掉錯別字,改順語句,再拿到打印店讓店員輸入電腦里,批量打印。張玉環(huán)在監(jiān)獄里面一星期寄一封信,張民強在外面也一星期寄一封,一直寄到2017年。16年中,只在2008年10月收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回函,說已經轉給江西高院,但一直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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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民強后來跟律師王飛和尚滿慶說起這件事,才發(fā)現(xiàn)那封回函并不意味著進入了再審程序,這只是一個信訪程序,也才知道律師每次交給法院材料,都會拿到回單,而他們寄去的信沒有回單。“走了好多彎路,也沒有專業(yè)人士教我們,請律師要錢的,我們家沒有錢?!睆埫駨娊榻B,有好心人曾給他推薦了兩名律師,但他家出不起錢,連差旅費也承擔不起,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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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張民強看不到再審希望的時候,江西樂平奸殺案再審,原告被改判無罪。這個案件像一個信號,讓一些像張家這樣的人意識到,江西司法環(huán)境正在發(fā)生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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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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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幼玲至今還記得這樣的景象:暑氣蒸騰的夏季午后,他騎車穿過田地,汗流浹背,見張玉環(huán)的母親頂著日頭,一個人在田里干活。這讓他心如刀割,自我安慰道,“我是出于正義感,他(張玉環(huán))罪有應得,就應該是這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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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接下來的一件事,讓他產生了動搖。2002年,他的一個朋友持刀搶劫,和張玉環(huán)關在同一個牢房里。他去看望朋友時,問張玉環(huán)情況怎么樣。朋友說,張玉環(huán)在牢里絕食、鬧騰,一直叫冤。2012年,朋友出獄,去張幼玲家喝酒,跟他說,張玉環(huán)還是一直叫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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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底,張幼玲看完樂平案的報道,想起張玉環(huán),心里像堵著一塊石頭:“張玉環(huán)究竟是不是被冤枉的?我要把這個弄明白?!碑斈?,他看出小孩的死不是意外,讓人報警,張玉環(huán)之后被抓。而此時,他想為張玉環(huán)爭得一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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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的12月,他找到江西記者曹映蘭介紹此案。曹映蘭認為值得報道。她后來回憶:“當時樂平案剛剛宣判無罪,給一些有同樣遭遇、但一直申訴無果的人看到了希望。” 2017年1月24日,她來到張家村采訪。稿件最后因為諸多原因沒有發(fā),但她相信,張玉環(huán)是受冤枉的,就把張玉環(huán)案介紹給自己在報道樂平案時認識的律師王飛和尚滿慶,希望他們能免費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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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飛和尚滿慶看完判決書,覺得難以置信:“這么簡單的案件,這么不充分的證據(jù),我甚至覺得都沒有證據(jù),就把人給判了?!苯K審裁定書上稱:被告人張玉環(huán)從責任田抱禾草回家,進廚房喝水時,見本村小孩張某榮(男,六歲)、張某偉(男,四歲)在他家的屋檐下玩,將臺階上的土往階下扒,聯(lián)想到張某榮以前打過他兒子,倒掉過他家的油鹽,心生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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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小孩調皮去殺人,這是一個成年人干的事情嗎?他(張玉環(huán))有兩個孩子,跟被害的男孩年齡差不多,我覺得做父母的,推己及人,他不會有殺心,除非精神有病。所以,我直覺判斷這個案子有問題,然后再看證據(jù),所有所謂的物證都是,張玉環(huán)嘴里邊說出來一個東西,公安就去找一個東西,但問題繩子和麻袋跟這兩個小孩有什么關系?這是沒有證據(jù)能證明的?!蓖躏w向《南方人物周刊》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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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判決也處于相對特殊的時期,尚滿慶分析:“那個時候其實是嚴打末期,刑事政策是‘兩個基本’,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jù)確鑿,就可以認定案件,它實際上是降低了刑事的證明標準。結合這樣的時代背景,我們認為這個案子可以去試一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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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王飛和尚滿慶到南昌監(jiān)獄與張玉環(huán)會面。尚滿慶對張玉環(huán)的第一印象是木訥,“我個人感覺張玉環(huán)確實不像殺人犯,我們接觸過真正的殺人犯,而他估計是跟人打架都很少的家伙,殺人可不是在家里宰魚那么容易的,要(有)很強的心理(素質)。那天他很興奮,像小孩一樣。我們跟他會見的時候隔著玻璃,拿著電話交談,他身體自然不自然地在向玻璃靠近,想要接近我們,他的管教干部就讓他坐下說,他的興奮是溢于言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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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案卷后,王飛發(fā)現(xiàn)了更多疑點:“張玉環(huán)供述里稱用手卡了其中一個孩子的脖子長達三四分鐘,但尸檢卻顯示,孩子頸前皮下及肌肉未見出血,這不符合法醫(yī)學的基本常識;在警方認定的死亡時間11時30分后,還有多位小孩稱在12點多看到被害人在后山上走路;缺乏DNA鑒定也使得判決書上認定的抓痕、麻繩、麻袋并不確定是否與案件相關,而且這些都無法再檢測了。被害者尸體在當年被早早火化,這也是家屬多年來懷疑張玉環(huán)是兇手的原因之一,火化并沒有經過家屬同意,有他人干預的嫌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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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下旬,《南方人物周刊》曾向當年辦案警察咨詢“張玉環(huán)案”細節(jié)疑點,對方回復:個人不能接受采訪,要得到組織同意。本刊記者之后向進賢縣公安局、進賢縣政法委和南昌市公安局提交采訪申請,但截至發(fā)稿時,尚未獲得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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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五一前后,王飛去了一趟張家村,走訪判決書里提及的人,前往被認定為作案現(xiàn)場的張玉環(huán)家和拋尸現(xiàn)場下馬塘水庫。這次調查再一次佐證了他的想法。“一個不真實的殺人案通常伴隨很多不合邏輯的情形。我找到當時協(xié)助警方辦案的村長,他說警方讓他把張玉環(huán)找過來的時候,張玉環(huán)正在吃飯,吃得很香,也很自然,他覺得太不可思議了:都殺了人,還吃得這么香?張玉環(huán)的屋子,門口就是村里的主干道,道路兩邊都是房子。說他殺人的那個房間,就是靠路那側的房間,窗戶一點遮擋物都沒有,連玻璃也沒裝,這太不真實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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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王飛把這一次調查的筆錄提交給法院,2018年6月,江西省高院對“張玉環(huán)案”立案復查,2019年3月份決定再審,2020年開過兩次庭前會議后,于7月9日對案件進行公開審理。王飛、尚滿慶為張玉環(huán)進行無罪辯護。庭審中,檢察院建議改判張無罪。8月4日,江西省高院宣判張玉環(huán)無罪。在羈押了9778天后,張玉環(huán)重獲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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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得到平反,但王飛和尚滿慶不認同法院認定的“疑罪從無”:“張玉環(huán)根本稱不上疑罪從無,都沒有直接的證據(jù),沒有正當性的理由去懷疑他,如果僅憑一個人表情不自然,以前和他人有口舌之爭,就把人抓進去,刑訊逼供讓他招認,那每個人都可以成為殺人嫌疑犯,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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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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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看到再審裁定書以后,張玉環(huán)相信自己一定會平反?!叭胰?、這么多律師都在幫我,我不擔心?!?/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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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張玉環(huán)案重審,宋小女提前帶著兩個兒子從福建趕回。7月9日,她穿上新衣服,花了兩個小時梳頭,戴上兒媳買給她的蝴蝶形鑲水鉆發(fā)夾,等待張玉環(huán)回家?!暗葟堄癍h(huán)回來,我就變成長不大的孩子了?!彼涡∨Φ?,但很快,她意識到這樣溢于言表的情緒不大合適,就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補充說:“我還要跟我老公一起生活,他對我特別好,賺錢做家務,不要我做任何事?!辈贿^,當天法院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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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宣判前,張民強被進賢縣政法委叫去商談張玉環(huán)釋放的事項。張民強希望弟弟能“堂堂正正地從法院大門走出來”,“當時他們同意了?!钡ㄔ盒袕堄癍h(huán)無罪時,后者并沒有現(xiàn)身。當日19時左右,他被直接送回張家村。審判長稱:“出于疫情的原因,決定不讓張玉環(huán)出庭,直接從監(jiān)獄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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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回到家中,看到房子已經多年沒人住,瓦片碎在地上,植被從屋里裸露的泥土中破土而出。當年結婚時,他親手打的高低床、五斗柜和衣柜也都腐爛成木片,難以看出原來的模樣。張炳蓮在自己的屋里,收拾出一間房,鋪上新買的涼席和被褥,旁邊放著宋小女新買的牙刷和毛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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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親人和媒體包圍,顯得有些局促,雙手亂擺:“村子里的人,都不認識了,變化太大了,連我的母親和兒子也認不出,母親和大哥頭發(fā)都白了。我的兒子,當年只有三四歲,現(xiàn)在這么大了,我的孫子都有11、12歲了,還從沒見到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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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過去在監(jiān)獄里,只能看著家人的照片,在探視的時候聽人說:“你有孫子了,你有兩個孫子了,你有三個孫子了,你有四個孫子了。你一出來就子孫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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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小女改嫁,我不恨她,她也是生活所逼。兒子剛才見面時怪我,心里恨我,我也能理解,我沒有做好父親,也沒做好兒子?!彼M軌蚪o他兩間拆遷房,讓他和兒子有住處,再分幾畝田地,讓他孝敬老娘。張保仁和張保剛的戶口在這里,他們孩子的戶口也在這里,未來,他們可能會結束在福建的漂泊生活,回到故鄉(xiāng),和張玉環(huán)一起生活。但宋小女在張玉環(huán)適應環(huán)境后,就會回到重組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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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兩個月前剛查出糖尿病,眼睛也不行了,很大的字也認不清,要戴老花眼鏡。最可怕的是我和社會脫節(jié)了,我連空調都不會開,昨天是我第一次摸到空調遙控器、手機,我兒子給我買了一個,也還不會用,他讓我慢慢學?!睆堄癍h(huán)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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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張玉環(huán)一家九口離開張家村,搬到了在進賢縣城新租的一套三居室,月租1000元。張玉環(huán)向媒體透露,希望先在家休整一段時間,之后再申請國家賠償。他也要求司法機關追究“刑訊逼供”人員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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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環(huán)無罪釋放后,他的侄子寫道:“‘張玉環(huán)案’無法一白遮百丑,更不能做到以風光的沖喜,去抹平整個家庭長達27 年的冤屈和命運的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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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人物周刊 2024 第816期 總第816期
出版時間: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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